保卫处处长在学校和主管校长的领导下,负责主持保卫处全面工作。
一、组织全处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,依法依规办事,创新工作方法,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业务能力。
二、加强党组织建设,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发扬民主作风,执行集体决议,支持处群团组织活动,关心职工生活。
三、组织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计划,落实各项工作任务。
四、组织校内各类案件的预防、处置工作,协助公安、国家安全、消防等部门做好重点人员、重点阵地管控等各项基础工作。
五、组织申报年度保卫经费预算,负责掌握保卫经费和消防经费开支,严格执行财经纪律。
六、组织情报信息和基础调查工作,及时收集师生的意见和要求,为学校和主管领导当好参谋。
七、经常深入基层落实检查稳定安全、治安防范、消防安全等工作情况,及时发现总结问题,采取措施改进工作。
八、主持召开处长办公会和处务会,引导工作方向,部署工作任务,提出工作标准,明确完成时限,总结讲评工作,检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,及时解决问题。
九、完成校领导和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副处长在处长的领导下,协助处长做好履职工作,在处长外出或休假期间代行处长职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