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、各部门、全体师生员工以及职工家属区的住户:
为贯彻落实《陕西省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》,确保寒假、春节期间的校园安全,维护校园及周边的环境,有效保障师生员工财产安全,度过一个安全、祥和、绿色、健康的春节及寒假。根据《西安市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》《长安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倡议书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管理的要求,特发布校园及周边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知。
一、禁售禁放范围
东校区;西校区;南区、小南区家属区;污水处理厂全部区域以及学校围墙周边。
二、禁售禁放时间
全年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(拉炮、摔炮、砸炮、加特林、冷光烟花、钢丝棉烟花等危险性大、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;假冒伪劣烟花爆竹),节假日、春节期间严格执行禁放要求。
三、禁售禁放相关要求
1、严格遵守禁售禁放规定,不得在校园及周边区域购买、燃放烟花爆竹。要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,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对校园安全和环境的危害。
2、严禁将校内房屋出租用于经营和存放烟花爆竹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,校园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。
3、主动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,积极号召、动员大家不出售、不购买、不燃放烟花爆竹。
4、发现违法销售、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,要勇于劝阻、坚决制止。
5、校内各住户及家长要以身作则,严格管好自家小孩,并带头不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。
6、校内各住户之间加强宣传,自觉参与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中来,共同遵守烟花爆竹禁燃规定,维护好校园环境,确保校园安全。
请大家自觉遵守,互相监督,用实际行动为和谐稳定、环境优美的美丽校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!
保卫处24小班值班电话:029—85891127
太乙宫派出所报警电话:029—85891908
保卫处
2025年1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