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稳定办工作职责
发布时间:2023-05-16 发布者: 浏览次数:

稳定办在学校稳定安全工作小组领导下负责学校稳定安全工作,组织协调各单位、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、后勤集团开展稳定安全工作。其工作职责如下:

一、认真学习,贯彻教育部、陕西省教育工委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稳定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,并根据上级的要求在校内做好学习、宣传和落实工作。

二、对校园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,及时发现和掌握影响稳定的重点问题,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处置化解。

三、对邪教参与人员的监控、防范和教育转化及有关处理工作。

四、拟订学校预防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,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,协调组织制定和完善处置工作预案,对已发生的群体性事件,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置。

五、指导校园网络安全监控工作,关注校园动态,灵通信息。

六、调查了解学校稳定安全工作动态,定期向学校党政领导汇报学校稳定安全工作情况,提出加强学校稳定安全工作的措施和意见。

七、督促落实稳定安全领导责任制,执行“一票否决”制,对校内负有安全稳定责任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。

八、校内发生重大安全稳定事件或案件,要及时召开安全稳定领导小组会议,对如何解决好这些事件做出明确的指示。

九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稳定安全重要信息的收集、整理及上报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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