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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处工作职责
发布时间:2023-04-17 发布者: 浏览次数:

保卫处是在学校领导下,在公安、国家安全机关、消防救援等部门的业务指导下,全面负责学校稳定安全、治安消防、政治保卫、户籍管理、交通安全、综合治理,以及校园正常教学、科研、生活秩序,平安校园的建设,创建稳定、安全、和谐校园环境的行政职能部门。保卫处与稳定安全办公室合署办公。

一、负责制定学校保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分析和预测,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,维护校园稳定。

二、负责监督、检查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,做好要害部位和容易发生案件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,及时对重点要害部位采取技术防范管理措施。

三、负责维护校园治安秩序,预防和制止违法、违纪、违规活动及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。处理校园群体性闹事、打架斗殴等突发事件,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。

四、承担学校稳定安全基础调查工作,及时掌握校园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信息和动态,分析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各类不安定因素,采取有效措施,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。

五、承担学校举办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,做好外籍教师、留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以及来校视察重要领导、专家、贵宾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
六、调解校内发生的一般治安案(事)件,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校内发生的重大治安、刑事案件,破坏事故,保护好各类案件、突发事故现场,维持现场秩序。

七、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,制定消防工作计划、灭火应急疏散预案,定期对安全防火进行检查,消除火险隐患。督促、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,并对火险隐患提出整改意见,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处火灾事故。

八、组织有关部门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“四防”(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、防自然灾害事故)教育,充分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,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。

九、负责入学新生的户口审核、数据输入及落户申报工作,办理户籍在校学生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,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户籍统计、审核、管理以及身份证的办理和更换等工作。

十、承担校内治安巡逻、门卫值班等工作,重点部位进行重点巡视,及时发现、制止、处置各种安全隐患。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、办证和管理工作,并配合教务部门做好国家考试的保密工作并确保良好的考试环境。

十一、承担师生员工办理出国(出境)及其他事项的政审工作。

十二、负责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,规划、设置,管理校内交通标志,确保车辆有序停放,严查各类车辆违章违停行为。

十三、在各重大节日、寒暑假前夕,日常工作中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校园安全检查,发现隐患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。

十四、认真完成学校领导以及上级教育机关、公安、国家安全、消防救援等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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